取消政策
取消權、取消之效果
- 取消指示
本商品/服務由服務提供者即時提供後,性質上不易返還,因此,本商品/服務一經售出,概不退換或退款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七日鑑賞期之規定,惟若屬本條第二款之情形,則不在此限。
因非可歸責於顧客之技術原因致無法使用本商品/服務,顧客得向客戶關懷服務中心申請取消已購買之商品/服務,經本公司審核確認者,將依顧客之使用比例,退還顧客已繳納但未使用之服務相關費用,即退還本服務終止日起至原合約屆滿日期間之服務費用。
如欲行使取消權,顧客必須根據第J段第1條之聯絡資訊,以明確之方式(例如,郵寄或電子信件或電話)通知服務提供者其決定取消本服務。 - 取消效果
若顧客取消本服務,服務提供者應於商業合理期間內,退還自顧客處所收取之全部費用。服務提供者應以最初顧客付款之相同方式,提供退款。無論何種情形,顧客不因此項退費而負擔任何費用。 - 取消訂購表
(如果您希望取消訂購,請將填寫好的表單寄至):
- [台灣賓士股份有限公司],[台灣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29號13樓], 電話: 08000-365-24, 電子郵件:me-connect.twn@cac.mercedes-benz.com
- 我特此取消訂購下列商品/服務
- 訂購時間
- 取消原因
- 消費者姓名
- 消費者地址
- 消費者的簽名(僅適用於紙本訂購表)
- 日期